【中央社╱桃園機場10/1日電】

航警局在桃機快遞查獲兩箱疑有炸藥貨物。蘇姓貨主今到案說因電視劇特效需要而進口煙筒,並非炸藥。警方正進一步化驗。

航警局安全檢查隊八組警員昨天在桃園機場華儲快遞進口專區,執行由香港飛往桃園的貨機進口貨物X光儀檢查,發現1批以「燈具」名義申報的貨物,共2紙箱相當可疑,之後再會同台北關人員開驗,發現紙箱內紙管包裝條狀物內有不明白色粉末,經依爆裂物儀器檢測,疑有硝化甘油等成分。 

航警局安檢隊隨後詳細檢查,發現袋內有2只紙箱,內各有20支紙管包裝條狀物,管內均有不明白色粉末,總計40支,毛重20.26公斤,刑警隊並採樣1公克送往刑事局鑑定成分。而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也親自指揮偵辦。 

航警局刑警隊依據貨單上的資料,今天上午在台北市新生北路找到收件的蘇姓貨主。蘇男隨後也前往航警局到案說明,並接受警方訊問。 

航警局刑警隊下午指出,經初步訊問,擔任某公司企劃部燈光組的職員的蘇男表示,因為承包某電視台一部即將開拍的電視劇的特效工作,他曾在大陸做過戲劇的特效,剛好這部戲有1幕火災爆破戲,需要模擬火災煙霧,因此,才會透過大陸的陳姓友人經由香港寄送戲劇專用道具「煙筒」,內有硫磺、乾燥劑及鋸屑等。 

警方也派員進行相關貨品的實地檢測,但並沒有爆裂情況,加上電視台傳播公司製作人也出面說明,警方也看過電視劇的劇本,證實了蘇男的說法。 

不過,刑警隊表示,刑事局化學組人員今天也特別前來桃機華儲存放這批物品的區域進一步採樣,至於最後的化驗結果,仍需刑事局進一步確定。蘇男晚間也移送桃園地檢署複訊,蘇男可能涉及偽造文書及違反民用航空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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