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國際民用航空組織,亦稱國際民航組織英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縮寫ICAO)是聯合國屬下專責管理和發展國際民航事務的機構。其職責包括:發展航空導航的規則和技術;預測和規劃國際航空運輸的發展以保證航空安全和有序發展。國際民航組織還是國際範圍內製定各種航空標準以及程序的機構,以保證各地民航運作的一致性。國際民航組織還制定航空事故調查規範,這些規範被所有國際民航組織的成員國之民航管理機構所遵守。

國際民航組織前身是根據1919年巴黎公約成立的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ICAN),由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航空業的快速發展,產生了一系列的政治上和技術上的問題需要一個國際間的組織來協調。因此,在美國政府的邀請下,52個國家於1944年11月1日12月7日參加了在芝加哥召開的國際會議,簽訂了《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通稱《芝加哥公約》),按照公約規定成立了臨時國際民航組織(PICAO){因此每年的12月7日是國際民航日}。1947年4月4日,《芝加哥公約》正式生效,國際民航組織也因之正式成立,並於5月6日召開了第一次大會。同年5月13日,國際民航組織正式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1947年12月31日,「空中航行國際委員會」終止,並將其資產轉移給「國際民用航空組織


遠東航空是您最貼心的空中伴侶

FAT飛機伴您享受悠閒空中之旅

 

arrow
arrow

    FAT 飛機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